近日,海南文昌市有一名49岁的男子凌某,其行为是不参加核酸检测,更是辱骂威胁防疫工作人员,最终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这起案件、再次起到提醒我们的作用,遵守防疫规定并非选择题,乃是每位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防疫红线不容挑衅
身处文昌市蓬莱镇的凌某,明明知晓政府所做的决定,可他不但无故缺席了好多轮全员核酸检测,并且在防疫服务点的时候,拒不配合扫码查验。他这样无视防疫规定的行为,最终致使他承受了被行政拘留7日的后果。现场的工作人员多次很有耐心地去告知以及劝阻,然而换来的却是凌某的辱骂与威胁,这严重搞乱了正常的防疫秩序。
在海南好些不同地方均发生了类似的事件,从文昌开始,接着到洋浦,而后又到三亚,公安机关在面对涉疫违法行为之时始终维持着一种高压态势,加以统计计算,仅仅在8月1日一直到3呢日这时间段内,文昌市就已然查处了33起涉疫违法案件,并且对与之相关的42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有20人被执行了行政拘留,另外22人则被处以罚款。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被拘留
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派出所一日之内便查获了5名无故不参与核酸检测的男子。8月29日 23时左右,何某某,与王某某、曾某某三人在保税港区大门之处被查获,与此同时,李某某、杜某某两人也于远洋路被工作人员发觉。
接受审讯之后,此5人针对自身的违法行径毫无隐瞒地供认了,依据相关规定,何某某遭受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其余4人分别被给予了行政拘留5天这个处罚,新英湾派出所的三级警长马嵩源确切表明,针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会依照法律予以严格打击。
隔离期间私自外出被严惩
三亚市吉阳分局于近期组织了警力,强化了针对隔离点的巡查力度,连续查处了多起隔离人员私自外出的案件。在新兴花园酒店隔离点,有56岁的吴某龙,其在8月26日晚上私自外出串门,被巡查民警当场发现。
74岁的姬某华,在该酒店,因擅自离开房间被查获,和37岁的洪某与53岁的张某滴一样。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隔离点,32岁的陶某,和44岁的李某心,因私自外出下楼被查处。就是这6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
足不出户规定必须遵守
8月29日14时许,海棠区泰康之家酒店隔离点出现了类似案件,当时正在该酒店331房隔离的刘某雨擅自离开房间外出,随后被巡查民警及时发现,经询问,37岁的刘某雨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予以承认了,最终由海棠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这些案例均关联着一个共同要点,那便是违背疫情隔离时段里的“足不出户”相关要求。隔离人员擅自外出亦或是串门,不但给其身自身健康带去风险,而且还会给整个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对涉疫违法行为零容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各类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维持“零容忍”的态度,不管是毫无缘由不参与核酸检测,或是正当处于隔离期间却私自外出,又或者是辱骂并威胁工作人员,均会遭遇法律的严厉惩处。
文昌市公安局清楚表明,为了维持全市优良的防疫秩序,坚决达成发现一例、惩处一例。这样严谨的执法态度,在疫情特殊阶段极为关键,能够有力地震慑那些妄图寻衅防疫规定的行径。
防疫大局需要人人配合
在疫情防控这个全民行动里不存在能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每个人的行为,都有着影响整个防疫大局成效的可能性,工作人员于防疫一线昼夜坚守,他们所付出的一切值得被尊重,他们开展的工作更需要得到配合。
那些因一时冲动,或者心存侥幸从而违反规定的人,最后都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了代价,7天的行政拘留,不仅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所有人的警示,10天的行政拘留亦是同理,在这个特殊时期,遵守规定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就这些因违背防疫规定而被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例,你持有怎样的看法呢?于疫情防控期间,你觉得个人自由跟公共安全该以怎样的方式去达成平衡呢?欢迎在评论区域留言展开讨论,点赞并分享出去,从而使更多人得以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