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开始爆发的时候,咱们这些普通的人最在意关心的便是:要是万一我自己或者邻居是那种疑似病毒携带者的情况,究竟到底该怎么去做呢?法律给出了最为强硬硬核的回答答案:应当停下的时候就得停下,应该进行隔离的时候就得去隔离掉,这样的做法这可不单单只是对自己一个人负责而已,更是面向全社会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千万不要让一时存在的那种侥幸心理,把自身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深渊薮之中。
疫情定性有说法
新型肺炎究竟属于哪一类传染病呢,这事情法律早就划分好了界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肺炎被归类为乙类传染病,然而国家卫健委已然明确,针对它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以及控制手段。这意味着什么呀?意味着它的管控力度跟鼠疫、霍乱是处于同一个级别的,地方政府能够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封锁疫区等紧急举措。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一则公告,此公告正式把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范畴,并且采取甲类管理措施。这个定性并非随意而言,它直接使《传染病防治法》里的一系列强力条款被激活。比如说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出现暴发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能够报经上一级政府作出决定,进而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疑似感染别乱跑
假使你发觉自身存在发热、咳嗽之类症状,抑或是才从疫情高发区域归来,法律规定你须即刻停下前行步伐。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一条,你负有义务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所施行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等预防控制举措,并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2020年春节那段时间,国内各个地方,于机场、火车站那儿,都设置了体温监测的地点。以北京西站来说,工作人员针对每一位出站的旅客,去做体温的检测,一旦察觉到体温出现不正常状况的人,马上就会由医护人员引领至隔离的地方,开展更进一步的排查操作。这并非是把事情夸大其词,而是依照法律来办事。要是拒绝配合,那么公安机关能够按照法律来帮忙实施强制执行,甚至还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造谣传谣要担责
在疫情出现的情况下,各类信息到处都是,然而某些谣言比病毒更具可怕性。 根据两高所提及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出了虚假的关乎疫情的信息,或者明明清楚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却依旧在网络上面进行散布,并且起哄闹事,导致公共秩序出现甚为严重的混乱局面,这种情况能够按照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是否记得,在2020年1月的时候,山西吕梁有一男子,在微信群之中发送消息宣称,当地早就已经确诊了四例病例,且死了好多人,然而最终结果被证实,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谣言。公安机关很快就迅速介入此事,该男子因为虚构事实从而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法律清晰明确规定,编造那些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相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明知道是此类恐怖信息却依旧故意进行传播,进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最高是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履职不力是犯罪
于疫情防控此场战役里,若公职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情形,同样无法逃脱法律制裁。依据两高在2003年针对非典疫情所出台的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这类灾害之际,负有特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是有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来定罪处罚。
若某地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瞒报、谎报疫情数据,致使疫情扩散蔓延,便有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2020年,湖北黄冈市卫健委原主任唐志红,面对中央指导组督查时一问三不知,对辖区内定点收治医院的床位数量、收治人数等情况含糊其辞,最终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信息掌握不准、履职不力”被迅速免职,后续还将面临严肃的纪律审查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
发疫情财要坐牢
在大灾处于当前这种情形下,存在着一些人意欲乘此机会去捞取一把,而法律针对这样的行为呈现出的是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两高所做出的司法解释来看,要是违反了国家在疫情防治这个期间所制定的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出现哄抬物价、贪图牟取暴利的情况,并且严重干扰打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违法所获取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会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定罪,还会从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零二零年疫情刚开始的时候,天津有一家药店,把进价十二元的N9masks哄抬价格到一百二十八元再售卖,结果被市场监管部门给查到了,最后那个经营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除了哄抬物价这种行为之外,生产以及销售伪劣防护用品这种情况也是逃避不了责任的。比如说去生产劣质口罩、假药之类的,这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罚最高能够判无期徒刑。要记住,疫情期间发的财是碰触不得的高压线。
依法配合是正道
面对于疫情状况,我们每一个人的最为妥善的做法即为,做到少出门,戴上口罩,勤洗手,此乃用以保护自身的物理方面的屏障。不去轻信谣言,不负责传播谣言,这是防护社会秩序的心理屏障。若情形中出现发热,亦有无热干咳嗽般的症状情形,千万不要隐藏起来,也不可有所隐瞒,要在初始时辰时间段就戴上口罩去往最近的发热门诊地方去就医患者自身之处情状,这是对于阻断病毒进行传播的法律义务之所在。
2020年3月,郑州有个男子郭某鹏没说出境外旅居经历,多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致使40多人被隔离观察,他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个实实在在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依法配合,才能以最快速度赢得这场战斗,你最近身边有没有人不配合防疫的情形,在评论区交流交流,点赞并转发,让更多人瞧见这份法律指南!


